您现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继发性肾病综合征 >正文
【继发性肾病综合征】
狼疮肾炎可否妊娠
作者: 来源: 日期 07-10-13 09:05:06 点击数:

狼疮性肾炎患者能否妊娠?

女性狼疮性肾炎患者,一般不影响生育能力,但对胎儿影响较大,流产、早产、死胎与宫内生长迟缓均显著增加以及产妇发生先兆子痫的风险高。有人统计,狼疮性肾炎患者子痫发生率约 30% ;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流产率高达 23.7% ,早产率达 15.8% 。抗心磷脂抗体阳性者,死胎率可高达 50% 。死胎率取决于狼疮病情的活动程度、肾功能的情况及是否合并大量蛋白尿、高血压。

但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没有活动,肾功能及血压均正常,则妊娠对母亲和胎儿均无影响,妊娠并不增加狼疮性肾炎的重新活动率,对预后影响不大。一般来说,病情稳定一年以上,且心肾功能正常者,可以允许怀孕。但病人应在妊娠 3 个月以前停用处激素以外的免疫抑制剂(如环磷酰胺、氨甲喋呤、硫唑嘌呤等),并在整个妊娠过程中,密切监测病情变化和实验室指标。病情的恶化大都发生在妊娠中后期,特别是产后,妊娠期患者以激素最为安全,故应停用其他药物,按病情需要给予足量激素,并在围产期内请有经验的医生进行指导,患者千万不要自行其事,以免引起严重后果。


上一篇:
下一篇:
患者留言
姓 名:
性 别:
电 话:
地 址:
标 题: